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tvt体育平台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5-05-06 01:22:04

  为确保江门市区各保障房项目居住安全,现开展江海区范围保障房修缮工程及应急抢险等修缮项目采购工作,采购公告如下:

  施工地点:江门市江海区范围保障房项目(含兴南里41、42和47幢、江南新村3-5号、惠泽园小区)。

  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幢,建筑面积7247.7平方米,全部属于150套住宅建筑面积,非住宅区域为3幢房屋首层架空层。

  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幢,总建筑面积5928.39平方米。其中:住宅93套,建筑面积4776.21平方米。非住宅面积1152.18平方米,包括商铺15间1102.46平方米,配套用房1间49.72平方米,4号首层架空层。

  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0幢,总建筑面积82698.75平方米。住宅1088套,建筑面积60244.53平方米;非住宅面积22454.22平方米,这中间还包括商铺31间(3014.29平方米),小区内车库建筑面积15377.18平方米,这中间还包括小车位192个,摩托车位1016个;配套用房19间(821.35平方米),架空层10处(3241.4平方米)。设施设备有电梯20台,智能监控系统2套,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一套。

  (一)项目建安工程资金概算总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含税)。

  工程价款包括维修、解危抢险中相关联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合格或以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下浮率≥0.00%(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必须按有效范围填报,否则响应资格将被否决。

  (一)本项目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进行计取,综合单价以《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范围保障房修缮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参考单价表》(以下简称《参考单价表》,详见附件)中的综合单价为准,服务期内不再调整。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合同总价,超出部分和所有价格变革的风险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需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另外的费用。项目结算计算公式如下:

  1.维修清单内项目结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发生维修项目工程量,供应商根据《参考单价表》和《补充单价清单》编制结算资料,同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凭证等有效依据材料,应在每月20日前报送,经监理、造价单位审核后确定工程审核定案价,采购人经核对确认后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资金概算总价,超出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变更或补充维修项目结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当月变更或新增补充维修项目工程在有关部门审核定案预算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且未更新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库补充单价清单的,相应定额子目有其内容的,可套用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国家现行计价计量规范及我市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等要求计算,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按供应商提交结算截止日期前已公布最新的江门市市场参考价(江门市市场参考价缺项的依次参考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上述地区皆缺项的可参考周边城市已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没有市场参考价的材料或项目,采用询价、市场调研等形式确定材料价格或项目单价,供应商每月20日前报送结算时同时提交有效询价资料。供应商应在造价咨询单位给出审核定案价后三个自然日内反馈意见,逾期则为无意见,最终以造价单位给出的审核定案结算。

  (三)工程结算款按季度支付。本项目采取每月结算按季度支付工程结算款的方式,供应商应每季度向采购人或代管人提供全过程造价单位出具工程的审核定案价资料,由采购人按季度进行支付。

  (四)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需先提供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发起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手续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发起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因资金审批、财政拨款延迟等问题造成未能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

  (一)供应商应须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函承诺有关要求内容。

  2.水电施工责任:涉及水电施工的应由供应商派出有资质的实施工程人员进行实施工程,不得乱拉乱接。凡在施工期间因供应商过失引起的各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3.安全责任:供应商必须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及实施工程的方案并予以实施,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由供应商负责排除,如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施工中材料被盗等责任。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如发生不可预见,需更换须报采购人或代管人审批。

  (1)供应商须对项目情况做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供应商一定要提交进场实施工程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或代管人备案。

  (3)供应商一定要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承包单位,应根据结合现场真实的情况、工程性质、特点等要求,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

  (1)供应商应及时响应丙方的报修要求,一般故障或损坏报修,工作人员应在1天内到达现场;紧急故障或损坏报修(含有事故风险的报修),工作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2)供应商在受理维修申报后,爆管、线路短路、管道堵塞等影响住户生活的紧急维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若因缺少材料而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应先采取应急措施,再另行约定修复时间,最长不允许超出5个工作日。

  b)内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等问题的处理;

  a)门窗整修,拆换五金配件,更换玻璃、窗纱,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等问题的修理;

  b)电气、照明(灯具、插座、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等)等设施故障的修理;

  包括园林绿化、照明、安防监控、给排水、停车场、配套健身器材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5)在签订合同后,代管人结合实际需要,每次向供应商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6)施工的具置及可交付供应商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由代管人根据真实的情况另行安排。

  (7)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实施工程的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代管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8)供应商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实施工程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11)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排水设施由供应商负责,并依据施工需要修筑及维护。

  1)施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安全文明目标:一般事故率为零,死亡事故为零,在施工期间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

  (2)质量保修期:非承重结构性修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结构加固、防水、补强、拆除重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响应时间必须少于1小时,4小时内提供服务,24小时内处理问题。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代管人能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无条件负责。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程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管人应当在30日内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

  2)代管人自工程验收之日起30日内未向供应商提出异议的,视为工程数量和质量合乎规定。

  3)供应商在接到代管人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同意代管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供应商处理完工后应及时通知代管人重新验收。

  (1)供应商所选用的材料的品牌一定要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参考品牌或者是高于此品牌的其它品牌,并一定要保证所选品牌材料的技术指标、质量发展要求等条件至少达到参考品牌的技术指标、质量发展要求等条件。如与参考品牌不符,需提供其生产厂商、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方面与参考品牌的对比表,以证明其档次达到参考品牌的要求。

  (2)采购人或代管人有权对施工实施时所选用的材料及配件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如发现货不对板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因材料商品市场客观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一定要采用非品牌库目录产品材料,由供应商提交有关产品品牌书面申请报告(需提供对应的品牌厂家合格证明文件),经监理单位审批及代管人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实施工程单位擅自使用未经确认的非品牌库材料产品,不予验收及结算。

  (4)采购人或代管人有权对施工实施时所选用的材料及配件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如发现货不对板的,采购人或代管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公示期间(即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此采购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截止期限:请在2025年5月6日17时前将上述响应文件送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1311室住房保障科,逾期视为放弃响应,联系人:叶小姐,电线。

  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含保全责任保险投保费)、诉讼费、送达费、执行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本项目由采购人、代管人和中选供应商三方签订合同,三方确认,本项目合同所有的通知、告知、报告等均是指书面形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向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或营业执照所列明的住所地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线日书面通知其他两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或联络方式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电子卖场采用定点议价方式实施采购。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操作细则(试行)》规定,对三家及以上供应机构开展综合评定(评审内容附后),以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机构。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作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做综合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及实施工程的方案、进度计划、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劳动力投入计划、绿色施工安全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优:供应商项目技术方案内容设定覆盖项目全过程环节,操作性强、满足施工要求且切实贴合本项目实际的需求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合理,项目确保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劳动力、材料进退场时间、数量安排合理高效;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可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高效、条理清晰、完善可行,得分按25-35分进行评定。

  良:供应商项目技术方案内容设定覆盖项目部分环节,操作性强、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进度横道图合理,项目确保按期完工并验收合同;劳动力、材料进退场时间、数量安排合理高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高效、条理清晰、完善可行,但不够切实贴合本项目实际的需求的,得分按15-25分(不含25分)进行评定。

  差:供应商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尽或条理不清晰的,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施工要求;进度横道图基本合理,项目确保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但施工进度计划划分不清晰;劳动力、材料进退场时间、数量安排合理,但不贴合本项目实际的需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但条理不清晰或不够完善可行的,得分按0-15分(不含15分)进行评定。

  根据供应商提供承接业务情况、拟投入人员情况及服务对象评价等因素进行横向对比。

  1)提供近三年承担过房屋修理维护工程等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除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具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全部配备齐全得20分,缺一不得分。

  注: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范围保障房修缮工程及应急抢险等修缮项目预结算参考单价表(2025年6月-2026年5月适用)

  1.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范围保障房修缮工程及应急抢险等修缮项目预结算参考单价表(2025年6月-2026年5月适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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